11月24日,生態環境部就《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公開征求意見。
生態環境部稱,“十三五”期間,重金屬污染防控取得積極成效,但重金屬污染防控任重道遠,一些地區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制定該《意見》,是為了進一步強化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屬環境風險等。
《意見》提出,到2025年,重點行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全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重點行業環境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推進治理一批突出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問題。
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屬污染防控長效機制,重金屬監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屬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包括鉛、汞、鎘、鉻、砷和鉈,其中對鉛、汞、鎘、鉻和砷五種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實施總量控制。
管控的重點行業包括銅、鉛鋅等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電鍍行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皮革鞣制加工業等六個行業。
《意見》指出,應依法依規淘汰涉重金屬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有條件的地區可制定實施標準更高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等。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能耗等相關法規標準,促使一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閉退出。
同時,要優化重點行業企業布局,禁止低端落后產能向長江、黃河中上游地區轉移。新建、擴建的有色金屬冶煉等企業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內。廣東、江蘇、遼寧等省份加快推進專業電鍍企業入園,力爭到2025年底專業電鍍企業入園率達到75%。
此外,重點行業要加強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根據《意見》規劃,到2025年底前,鋅冶煉企業完成豎罐煉鋅設備替代改造;銅冶煉企業積極推進轉爐吹煉工藝提升改造,且轉爐吹煉產能比例應降到40%以下。
“十二五”期間,國內制定并實施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生態環境部土壤環境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曾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該期間,國內超額完成了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07年減少15%的目標。